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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金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海洋与生物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0-11-07   动态浏览次数:484

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在我校捐资设立“金叶奖学金”,以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做好评选工作,保证该项奖学金评审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二、奖励办法:

1.奖励标准:每人5000元。

2.奖励人数:全校10个名额。

3.获得该项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与同一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美德学生”奖学金、环创奖学金等不可兼得,与学校学业奖学金可以荣誉兼得,奖金就高发放。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以2020年春学期档案信息为依据)

5.119/20学年两学期中至少获得一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19/20学年两学期素质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列班级前30%,两学期的学业平均成绩列班级前50%,且无不及格科目;

3)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院级以上(含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

四、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2.辅导员班主任核实学生的个人学习、获奖情况,在全班公开征求意见,择优推荐合适人选;

3.各二级学院对各班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公示,确定1名候选人,填写《2020“金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4.学生工作处对照评选标准进行审核,确定10名学生为盐城师范学院“金叶”奖学金拟表彰人员,提交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获奖名单报备案,学校发文表彰。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申报奖学金:

1.受到院系级通报批评、或校级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擅自在校外租住房屋者;

3.有生活铺张浪费现象者;

4.恶意拖欠学费者;

5.有参与赌博等行为者;

6.学业成绩、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未达到上述规定者。

六、材料报送

二级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将《2020“金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学生荣誉证书复印件、《2020“金叶”奖学金送审名单汇总表》电子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稿,务必于1116日下午500前上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xsc-zzglzx@yctu.edu.cn

相关二级学院要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奖学金主要用于偿还学费、助学贷款,购买学习用品、生活必需品,禁止用奖学金请吃请喝及其它不当用途,一经发现,追回奖金,撤消其荣誉,并视情况予以处理。要教育引导获奖学生进一步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回报社会。

以上通知由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0“金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关于开展2020年“金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xlsx

 

                                                

学生工作处

20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