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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环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海洋与生物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0-09-25   动态浏览次数:377

盐城师范学院“环创奖学金”是为激励我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由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捐资,旨在为生态、环境类学科发展和国家环保事业培养更多有志有为青年而设立的奖励型基金。为了确保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盐城师范学院“环创奖学金”管理办法》(盐师院学〔201824号),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海洋与生物工程学院、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在籍的品学兼优学生。

二、奖励办法:

1.奖励标准:每人5000元。

2.奖励人数:全10个名额,具体参见2020年“环创奖学金”指标额度分配表》(附件1)。

3.获得该项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与同一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美德学生”奖学金等不可以兼得,与学校学业奖学金可以兼得,奖学金按最高额度发放。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 学业成绩良好,综合素质突出,具体表现为:

1)2019-2020学年两学期中至少获得一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2019-2020学年两学期的学业成绩、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均须列班级前20%,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中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2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以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3)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院系级以上(含院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盐城师范学院“环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辅导员班主任核实学生的个人学习、获奖情况,在班级公开征求意见,推荐合适人选;

3.二级学院对各班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公示,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填写2020年“环创奖学金”送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及盖章纸质稿),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4.学生工作处对照评选标准,确定2020年“环创奖学金”拟表彰人员,提交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及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申报奖学金: 

1.受到院系级通报批评、或校级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擅自在校外租住房屋者;

3.有生活铺张浪费现象者;

4.恶意拖欠学费者;

5.有参与赌博等行为者;

6.学业成绩、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未达到上述规定者;

六、材料报送

相关二级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将《盐城师范学院“环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学生荣誉证书复印件、2020年“环创奖学金”送审名单汇总表》电子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稿,务必10月14日下午5:00前上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xsc-zzglzx@yctu.edu.cn 。

相关二级学院要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奖学金主要用于偿还学费、助学贷款,购买学习用品、生活必需品,禁止用奖学金请吃请喝及其它不当用途,一经发现,追回奖金,撤消其荣誉,并视情况予以处理。要教育引导获奖学生进一步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回报社会。

以上通知由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0年“环创奖学金”指标额度分配表

附件2:盐城师范学院“环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2020年“环创奖学金”送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4:盐城师范学院“环创奖学金”管理办法

关于开展2020年“环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rar

                      生工作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