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原则
根据《盐城师院本科毕业生考研奖励办法》之奖金分配原则:分类使用,专款专用。三分之一用于奖励本单位班主任和相关管理人员,三分之一用于奖励有关教学人员,三分之一用于必要的相关支出
二、奖励办法
1.按照学校每年分配我院的考研奖励经费额度,根据教职工承担考研相关教学和管理工作情况和工作业绩,体现区分度和差别,避免平均主义;
2.海生院编制外的本专业教学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三、本方案在征求教职工代表意见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商定。
海洋与生物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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