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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海洋与生物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1-03-02   动态浏览次数:467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是确定我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社会资助对象以及评定有关助学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为做好2021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调整工作,根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1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工作是对2020年秋学期档案人数、档次的微调,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控制调整的比例,调整后的建档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现有建档人数。

2、学生申请以自愿为原则,通过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3、申请流程:

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操作分为移动端、电脑端两种渠道。移动端为学生或家长提交家庭经济信息和资助项目申请时使用,入口为“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的“服务通道”菜单;电脑端为学校和主管部门进行困难生认定、资助项目审核时使用,入口为“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及审核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学生自愿提出认定申请,手机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后,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学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报。系统申请填报过程中,有下列三种情况可附相关证明材料:①学生本人有严重疾病的;②学生父亲或母亲有严重疾病的;③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导致经济困难的。

2)班级评议。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对提交申请的学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评议结果交二级学院学工办。《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附件2)供参考。

3)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认定工作组,负责对评议组的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对于与省资助系统困难生库比对不一致的学生,或对系统生成分数有异议的学生,二级学院资助工作辅导员可在系统中对分数进行动态调整,填写调整说明,进行确认处理,操作办法见附件3。认定审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误后,正反打印《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一式一份,学生核对签字。学生也可通过微信端导出表格自行打印。

4)学校审核。学生工作处对二级学院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进行校级审核,汇总全校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审核后有关材料将返还二级学院留存。

5、需报送材料及时间:各二级学院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进行审核,确定审核意见,于3月11日前将《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纸质稿、《2020-2021学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汇总表》(附件4)盖章纸质稿及电子稿交至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凡本次调整的学生均需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注“2021年春调整”字样,凡贫困等级调整的学生,需在“备注”栏说明。

6、以上通知由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系统操作指南(学生)

附件2、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附件3、系统操作指南(老师)

附件4、2020-2021学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汇总表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调整工作的通知.rar                       

 

     学生工作处

                                  2021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