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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生院学生请销假制度
发布人:海洋与生物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0-09-11   动态浏览次数:572

     据海生院学工组研究讨论决定,海生院所有学生一学期内,凡是请假超过2次或请假天数累计达到7天者,国家法定节假日、考试和病假除外,不得参与本学期的一切评奖评优及各类困难补助。


海洋与生物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1日




说明:

国家法定节假日指国庆节、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元旦、中秋节等;

考试需有准考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病假需持医院开具的有关证明和相关费用清单;

班主任审批权限一天,超过一天需班主任审核同意后再找李书记审批。

返校后需拿假条到班主任处销假。